|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6)于****年6月6日同时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 2.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 2.2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资质; 2.2.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更正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 2.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2.2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2.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本项目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