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粤港澳(肇庆)特色合作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答疑文件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载明的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汇总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问回复”专区中对“粤港澳(肇庆)特色合作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的提问函件后,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提问1:招标文件p**对项目拟派人员素质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职称证、身份证、近3个月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或其分支机构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请明确近3个月社保的具体月份,是否为****年2、3、4月?回复:考虑到各省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时效性,“近3个月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或其分支机构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提供****年2月至4月或****年3月至5月均可。另因工作安排原因,本项目相关招标活动时间发生以下调整:(1)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2)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3)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各潜在投标人如已按原定开标时间递交或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仍然有效(但已办理的投标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无需重新递交或办理。各潜在投标人如未递交或办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的,可按变更后的时间安排进行递交或办理。注:答疑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答疑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相关内容的做相应修改,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肇庆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肇庆恒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