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中学项目监理的补遗书NO.1
1、原招标文件第7页: 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 修改为: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提倡使用电子保函)或承诺书)(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
招标人:邯郸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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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