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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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9.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类似项目是指:****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0.** **.1.1 类似项目 万元以上(含**0.** 万元)的建筑工程(注: 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 现修改为: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类似项目是指:****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0.** **.1.1 类似项目 万元以上(含**0.** 万元)的 市政公共 工程(注: 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 。 2、 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公章): 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公章):广西嘉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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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