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线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我公司代理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托幼一体化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接到投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询问,现作如下澄清:因《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明确规定是否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故各投标人可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附在其《投标文件》中,也可在中标后提供,两种形式均为有效投标。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项目不延期。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内容涉及本通知修改内容的,以本通知修改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俊成建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