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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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无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境外债承销商涉外法律服务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境外债承销商涉外法律服务补遗通知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标准:
修改为: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身份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员需提供,其他人员可不作要求。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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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