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无要求”修改为“有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到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 2、招标文件前附表后增加“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班组人员持证上岗,全天在岗,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天。” 3、招标文件前附表后增加“在施工过程中,若是由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中标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