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国网咸宁供电公司高新区供电中心高新区供电所招标文件做更正和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且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开标时间更正为****-**-**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疫情信誉 投标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2 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1 分。”此项评分删除。
特此公告!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6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