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更正澄清信息 现对S**5平果都阳至炼沙段公路改建工程(重) (招标编号:E****************)招标文件更正澄清如下: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将投标人须知正文3.5.5中第二段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业主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业主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 “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 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