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G**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K**+**0-K**+**5施工项目 (评定分离)招标文件补遗书第(3)号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国道G**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K**+**0-K**+**5施工项目 (评定分离)(招标编号为:E******************1),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的定标办法前附表定标要素中的定标基准价公式修改为:定标基准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暂列金额-本项目暂估价)×(1-K)+本项目暂列金额+本项目暂估价。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修改为:****年6月**日**时**分**秒,开标时间修改为:****年6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遗书相应调整。 招标人:福鼎市敏灶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