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翠屏区节能降碳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补遗**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原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1.1项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 现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 其他内容不变。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