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ZWK-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采购Ho:YAH激光治疗机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1.5半导体激光器的指示光,中心波长:≤**0nm。”
(二)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1.7光纤终端最大平均输出功率:≥**W。”现修改为“▲1.7光纤终端平均输出功率:≥**W。
(三)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1.**窄脉宽:≤**0μs(以注册证附页技术要求及设备警示标签照片为准)。”现修改为“1.**窄脉宽:≤**0μs(以注册证附页技术要求及设备警示标签照片为准)。”
(四)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1.**宽脉宽:≥**0μs,散状止血,切割止血同步进行(以注册证附页技术要求设备警示标签照片为准)。”现修改为“1.**宽脉宽:≥**0μs,散状止血,切割止血同步进行(以注册证附页技术要求设备警示标签照片为准)。”
(五)删除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1.**最小单脉冲能量:≤0.5J。
(六)删除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1.**最小脉冲重复频率:≤5Hz。
(七)第五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 1 | 设备配置与质量 | **分 | 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等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打“▲”项技术指标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一个负偏离扣3分; 【注: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指定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如参数中未要求提供指定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作为佐证:(1)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2)产品功能的官网截图和链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3)产品注册证或技术参数彩页或经国家药监部门备案的说明书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2、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个扣0.5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应推迟: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6月**日**:**(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年6月**日**:**(北京时间)
3、供应商解密开始时间:****年6月**日**:**(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梅李镇人民路5号
联系人:张晨珠
联系电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联系人:王仕倩、吴帆、叶钧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叶钧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