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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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ENERA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联网扩容、改造工程(二期)等十九个项目所需超声波热量表、热计量装置采购及服务招标文件澄清 ****年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联网扩容、改造工程(二期)等十九个项目所需超声波热量表、热计量装置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HT****-**3)澄清文件,内容如下: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增加一条 1.** 其他要求 招标人将不定期去预中标厂家进行产品监造,若发现超声波热量表、热计量装置中的重要组成部件(如电池或温度传感器等)未按要求选用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中的品牌产品生产,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澄清
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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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