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2的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等修改为:****年6月**日**:**:**,开标地点不变。 2、本项目定标工作开始时间修改为:****年6月**日**:**:**,定标工作地点不变。 3、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暂列金额:******5元”。修改为:“暂列金额:******0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5元;优质工程增加费******元。)”。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6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