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英德市横石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修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卓立招标有限公司受英德市横石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英德市横石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正: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其它费用:无。 现修正为:**.其它费用: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支付,以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代理费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改办价格[****]**7号”及“发改价格[****]**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由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若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修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英德市横石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卓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