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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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3,**0.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南县华弹镇农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宁南县华弹镇农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 2个子项目进行实施,具体项目如下:子项目一:华弹镇农副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面积为****m’的农副产品冷冻仓储库房及配套设备、连接道路**0米等基础设施配套。子项目二:宁南县华弹镇粮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建设粮果蔬交易市场****.**m'、配套用房 **8.** m 及其他配套设施 ;” 现更正为:“2.2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2个子项目进行实施,具体项目如下:子项目一:华弹镇农副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面积为 **** ㎡的农副产品冷冻仓储库房及配套设备、连接道路 **0 米等基础设施配套。子项目二:宁南县华弹镇粮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建设粮果蔬交易市场****.**㎡、配套用房 **8.** ㎡及其他配套设施 ;”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不少于 1(0-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不少于0(0-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计价格[****]****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0.** 元” 现更正为:“**.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计价格[****]****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0.**元” 4、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延长至****年**月**日**时**分。 5、已完善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宁南县华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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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