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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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F_GCJSTYF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襄阳市城区东部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第一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襄阳市城区东部片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编号:XYSZ-JSGC******SZ-********1)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原编列内容:“合同估算价:******0.**元” 修改为:“合同估算价:******7.**元”; 2、第一章招标公告,原编列内容:“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总投资达到****0万元市政排水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 修改为:“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总投资达到****6万元市政排水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原编列内容:“总投资1.9亿元”, 修改为:“总投资****6万元”;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原编列内容:“总价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费用**4.**9万元、勘察费用为**7.**万元、可研报告编制费用为**.**1万元为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各项分项报价,以总价为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修改为:“总价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费用**4.****万元、勘察费用为**7.**万元、可研报告编制费用为**.****万元为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各项分项报价,以总价为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A),原编列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为**2.**万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2.****万元”; 6、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联的内容做如上修改。 7、调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6月5日至6月9日,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北京时间)
招标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时间:****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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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