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6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4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关于“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变更为:
3、 原定开标时间由****年**月**日上午8点**分整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8点**分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安分公司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