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简阳市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疑**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简阳市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如下: 1、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简州空港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简阳市临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6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