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溪镇良山至东岸道路迁移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 温岭市大溪镇东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招 标人:温岭市大溪镇东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日 大溪镇良山至东岸道路迁移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2 5 年 6月 ** 日 9时整 。 2、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 **2 5 年 6月 ** 日 **:**时整;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出具日期必须在 ****年 6月 ** 日 前(含当日);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年 6月**日 **:**前选择“其他方式”绑定本 项目,且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 ****年 6月**日 前(含当日)。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险保单(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递交至 温岭市九龙大道 **5号四楼 开标厅( 一 )。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修改为**.4.2第三者责任险已包含在安全生产责任险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按2‰计。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2.5调整为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责任险)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的2%。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保险金额调整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责任险)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2调整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已包含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责任险)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2‰计。 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5 .其他说明 5.1修改为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责任险)至**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3‰计;5.2修改为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责任险)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2‰计。 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 .1工程量清单表 内容调整 。 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第(7)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参与投标资质的最新一期(****年6月**日或****年6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