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工程起点S**9与S**9交叉口,桩号K**6+**9,终点仍位于鳌山卫街道东绕山河村东,桩号K**7+**3,共包含2段,分别为K**6+**9 K**5+**1、K**5+**0 K**7+**3路段,路线全长**.**5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修复养护。” 现澄清为:“1、工程内容:项目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工程起点S**9与S**9交叉口,桩号K**6+**9,终点仍位于鳌山卫街道东绕山河村东,桩号K**7+**3,共包含2段,分别为K**6+**9~K**5+**1、K**5+**0~K**7+**3路段,路线全长**.**5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修复养护。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