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选取方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分)+经济得分(**0分)×经济得分权重(**%)。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C座3楼车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JS****GD****** 项目名称: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C座3楼车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6月3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6月**日9时**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项目评分表对于【项目管理机构】的要求须提供近一个月(****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但项目开标时间在6月,如投标人提供****年5月的人员社保(不含4月),是否符合项目评审要求。 答:不符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6号金鹰大厦9楼**7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曾聪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 日期:****年6月3日 日期:****年6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