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夹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三期) 澄清**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问题1:夹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三期)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为******.**元,清单说明中规定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根据(川交规﹝****?{**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号)的规定,按第**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至第**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列,填入工程量清单中,同时其他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不得再重复填报该项费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请问是以招标文件为准还是以清单说明为准? 回复:安全生产费请以招标文件为准,即安全生产费为******.**元。
夹江县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