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YCSY-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开标日期****年6月3日9点整现更正为****年6月6日9点整
更正内容2.现对评分标准表格第一项价格部分评分标准就行更正
原条款内容为: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不能少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规定项目的**%,故报价单价低于**0元/批次的,投标人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本次所投标包的服务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抽样费用(包括样品购置费用、差旅费)、检测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进项详细说明。(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更正为: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优惠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优惠率=1-投标折扣率;(如投标人投标优惠率分别为**%、**%、**%,则投标优惠率最高为优惠率**%的,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x**(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投标人报价包含所投标包的服务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抽样费用(包括样品购置费用、差旅费)、检测费用、财务费用等。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永宁路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盛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海县人民路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