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NJGLGCSG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隆昌市X**2金鹅街道山川社区至云顶镇金墨湾社区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 答疑**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相关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提问1:关于招标公告中业绩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议,如果按照所有公路工程类的业绩都需要录入此系统,那么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复的公路项目都一律不准不予录入,但是又是属于公路相关业绩,那这个设置就不合理,这就是前后矛盾的。无论录入与否,交通类,公路类业绩都应该被认可。 诉求: 1.非交通运输局所监管的项目也应该认可。 2.建议允许提供省级及以上交通部门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办法或其他补录措施。3.纸质类相关可以证明工程类相关文件也应该认可。 答:1、招标文件中总则:“3.5.3”关于类似业绩的要求描述为招标文件系统范本格式,无法修改。 2、请仔细阅读澄清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总则3.5.3“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提问2:事实陈述: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隆昌市X**2金鹅街道山川社区至云顶镇金墨湾社区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项目名称)第3条3.1项,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已完成两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的使用流程,请问行业主管部门是否组织各企业进行学习录入规则了吗?你们没有组织学习相关的文件规范规程,那么我司就认为你们局是不作为,那你们就不应该设置这样的要求,我司就认为应该是所有的纸质资料都予以认可,请你们取消这样的要求。 答:1、招标文件中总则:“3.5.3”关于类似业绩的要求描述为招标文件系统范本格式,无法修改。 2、关于业绩录入系统的使用流程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内江市 交通运输局相关门户网址 ****** qtfxx/Bsgek/******/1c******dea**5feafo****c******3.shtml 学习申报 。 招标人:隆昌市农村公路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