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ZW-****-**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丽岗镇乡村绿化景观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工程量清单变更和支付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变更: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支付方式变更:
原支付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签订施工合同施工队进场监理签发开工令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 。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量进度完成**0%,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监管单位提交完整的交竣工验收资料经财政审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完结算金额后支付结算价总额**%;(注:质保金用银行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形式的支付至结算价总额的**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余下3%作质保金,保修期1年服务结束后, 支付至结算价总额的**0%;质保金可用银行保函、保险保证保函形式。
现变更为: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签订施工合同施工队进场监理签发开工令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 。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量进度完成**0%,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监管单位提交完整的交竣工验收资料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结算财审报告书出后,支付至结算价的**%。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余下3%作质保金,保修期1年服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总额的**0%;质保金可用银行保函、保险保证保函形式。开具 结算价3%的保险或保函等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结算价的**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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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丽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化州市丽岗镇幸福路**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兵
电 话:**********8
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