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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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天润路跨线桥新建工程监理/标段招标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中增加履约保证金的合同条款格式: 2. 履约保证金 2.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 2.2通过监理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理人申请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3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缴纳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监理人有义务确保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0天,否则监理人须提前考虑续保,若监理人没有提前续保保证保函有效期要求,委托人有权在下一次付款时扣除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款项,直至监理人完成续保成功。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中“5.3.2监理服务费按以下约定进行支付”内容变更为: 5.3.2监理服务费按以下约定进行支付: 5.3.2.1合同签定、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规划和细则、开工令下达且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5.3.2.2监理费进度款随本项目施工节点同期支付,支付金额=施工节点当期产值/施工合同价×监理暂定合同价×**%。 5.3.2.3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并该发票经认证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最终结算监理费的**%,工程保修期满后、且监理人向委托提交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并该发票经认证通过后**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3%的工程结算监理费。
招标人: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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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