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勘察的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勘察(工程编号:GC************0)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招标公告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项目涵盖建筑、市政内容,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该也可包括建筑类专业。建议招标公告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具备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改为: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具备建筑或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答:现更正为:“投标人委派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 5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