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站前工程第九批甲供物资(重载扣配件)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澄清 招标编号:E**************** 致各位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站前工程第九批甲供物资(重载扣配件)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5月**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该公示文件中存在描述错误,现做出如下澄清,如本澄清公告与公示公告中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发布的为准: 一、对公示中标题[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站前工程第九甲供物资(重载扣配件)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作出澄清,现更正为[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站前工程第九批甲供物资(重载扣配件)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一览表中: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6.**2.**元; 现澄清更正为:**2,**6,**2.**元。 重要声明: 1.本次澄清仅针对上述公示信息中的错误进行澄清,不涉及对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的任何实质性改变。原公示中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名顺序保持不变。 2.本次澄清不影响原评标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本澄清说明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年5月**日至****年6月5日止)。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应按照原公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在公示期内提出。
招 标 人:广西柳梧铁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