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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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沈水河西充县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 补遗**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四川省沈水河西充县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中3.2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修改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1、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修改为:“1、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西充县河道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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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