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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陕县江口镇和广货街生态修复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E**********4m0jor) 一、内容 1、原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2条 拟派项目部人员最低组成标准 项目经理:1 人 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 (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修改为: 项目经理:1 人; 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 (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存1个月的社保证明)。 2、原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3.2.2条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年份要求 申请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年内(**** 年**月** 日至今); 项目经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年内(****年** 月** 日至今); 修改为: 申请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年**月** 日至今); 项目经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年** 月** 日至今);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陕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雄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号金花新都汇**幢****3室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9 电子邮件: **** 注:请各位潜在投标供应商关注公告澄清内容,并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及附件,使用新版本文件制作资审文件,如使用旧版本文件制作资审文件导致资审现场无法解密文件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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