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梁平区铁门乡****年场镇排危整治项目 补遗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梁平区铁门乡****年场镇排危整治项目有关补遗事宜通知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该业绩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更正为“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年6月**日9点**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相应调整(即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年6月**日9点**分)。 注: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梁平区铁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重庆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