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中心城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系连通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水利局委托,对清远市中心城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系连通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因本项目原答疑截止日期为****年5月**日**时**分,《清远市中心城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系连通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号》于****年5月**日发布。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现需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结束时间****年6月4日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结束时间****年6月5日 **:**”;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年6月4日 **:**”现更正为:“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年6月5日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年6月4日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年6月5日 **:**”;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6月4日 **:**”现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6月5日 **:**”; (五)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年6月4日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年6月5日 **:**”;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评标时间****年6月5日 **:**”现更正为:“评标时间****年6月6日 **:**”。
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