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心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肉类、蔬菜、水产、家禽等生鲜食材及肉蛋豆制品类)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邵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肉类、蔬菜、水产、家禽等生鲜食材及肉蛋豆制品类)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八条“食材供应要求”及第七章《采购需求》的第二节“技术要求”第五点“五、食材供应要求”,增加“★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2平台,即‘脱贫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采购实际配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万元的相关农副产品,并按采购人的配送需求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每年度最后1个月,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在**2平台的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年度采购金额没有达到人民币**万元,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按不足部分的**%作为违约赔偿金,在支付款项时结算;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超过部分,按非**2平台采购结算方式结算。”。 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及第七章《采购需求》中有关结算价约定,修改为:非**2平台采购结算价=实际配送品种*实际采购量*同期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月度违约赔偿金;**2平台采购结算价:**2平台实际开票金额结算(应当提供**2平台或平台入驻商家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平台采购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超过部分,按非**2平台结算方式结算。 3.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款,原为:“样品(或服务演示):□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现修改为:“样品(或服务演示:■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现推迟到****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5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3.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及时关注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的本更正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0号 联系人:达蔚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罡大花园小区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姜海涛、孙雪梅 电话:****-******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孙雪梅 电话:****-******1 ****年5月**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