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公务车辆用油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二、澄清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方式:澄清澄清内容: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澄清为:“3.1、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承诺所属加油站均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资质(须提供承诺函)。”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袁子尧电话:****-********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2号二、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焦俊电 话:****-********????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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