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市本级防汛物资常规补充更新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原内容:“****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防汛物资/应急抢险物资采购)业绩的,每个计2分,计满8分为止。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提供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对应金额发票及验收资料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评审项不计分。”现更正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防汛物资/应急抢险物资采购)业绩的,每个计2分,计满8分为止。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2)提供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金额发票及验收资料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评审项不计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联系人:闵杰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进伍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与观沙岭路交汇处西南角龙湖铂金岛A座4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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