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襄阳市(枣阳市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杨垱镇区域)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襄阳市(枣阳市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杨垱镇区域) ( 招标编号 ( XYZY-JSGC******SZ-********1 ),现澄清以下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投标报价中评分标准现修改为: 当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大于或者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最低、最高投标报价后的算数平均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 当 R≥C 时,P=**-0.2***0*|(C-R)/C︱; 当 R<C 时,P=**-0.1***0*|(C-R)/C︱。 其中:P 为得分;R 为投标人投标报价;C 为评标基准价 二、开标时间变更为****年6月**日上午9:**分。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枣阳市杨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