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部分:1、计分因素“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质-项目经理”原文“拟任项目经理任意其中一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计 3分,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计3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3分 ,具备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书,计3分,如为人社部门备案的机构颁发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最多计**分。注:提供对应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修改为“拟任项目经理任意其中一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计 4分,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计4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4分,本项最多计**分。注:提供对应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计分因素“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质-机电主管”中,其中:原文“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气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4分”,修改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电类或电气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计4分“;(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1、计分因素“企业荣誉”原文“投标人在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中获得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的计7分/个”,修改为:“投标人在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的计7分/个”。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此为准。其他不变。三、疑问及质疑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洋电话:************、采购人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号联系人:黄靓邮编:/电话:**********3电子邮箱:/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9号招标大厦联系人:李洋、鄢文杰、黄蒋年康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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