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硅产业园充电桩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 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硅产业园充电桩项目现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 时** 分,现更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 时** 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递交时间:****年**月 **日 ** 时**分前,现更改为:3.4.1递交时间:****年**月 **日 **时**分前;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 **日 ** 时**分前,现更改为: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 **日 ** 时**分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预计):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现更改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预计):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附表2资格评审记录表,第二项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改为: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贵州聚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