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关键节点工期:一期主要内容为:1∼5#厂房及地下室、9#门卫。一期工程**0天完成竣工备案(其中**天完成结构封顶)。二期主要内容为:6#厂房、7#科研设计及8#科研设计。二期工程**0天完成竣工备案(以开工令为准)。”修改为“一期主要内容为:1∼5#厂房及地下室、9#门卫。一期工程**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0天内完成幕墙完工,**0天内完成内装及机电安装,**0天完成竣工备案。二期主要内容为:6#厂房、7#科研设计及8#科研设计。二期工程**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封顶,**0天内完成幕墙完工,**0天内完成内装及机电安装,**0天内完成竣工备案,以开工令时间开始计算。”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一期二期工程分开按各自形象节点计量支付;(2)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3)幕墙完工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4)内装及机电安装完工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付至经审核确认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6)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7)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修改为“**.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按月计量,按季支付。每季度按经审核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支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付至经审核确认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3)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4)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5)发生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或降低支付比例,直至承包人解决问题:”中增加“**)当季度的关键节点工期未完成。” 4、其它详见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