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川县****年重点县城地质安全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答疑** 问:技术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中(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1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相关项目是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我公司人员资格满足该项要求,但在业绩中职务为项目经理,是否满足本项条件。 回复: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金川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