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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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岳县成渝双圈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批次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合同**.1、第1种方式中:(1)可调材料品种:按川建造价发[****]**号文件建设工程可调价材料参考表执行,风险系数为3%。其他材料价格的风险可调系数为 5%。 更正为:合同**.1、第1种方式中:(1)可调材料品种:按川建造价发〔****〕**2号文件建设工程可调价材料参考表执行,风险系数为3%。其他材料价格的风险可调系数为 5%。 二、原招标文件中**.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末由承包方按规定格式向发包方提交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须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共同审核签字确认),发包方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合同价款限额内)**%支付工程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原则上 ** 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结算审计后 1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其工程质保金按3%计算,由发包方根据工程缺陷责任期限约定按规定进行支付 。 更正为:**.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末由承包方按规定格式向发包方提交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须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共同审核签字确认),发包方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合同价款限额内)不超过**%支付工程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原则上 ** 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结算审计后 1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其工程质保金按3%计算,由发包方根据工程缺陷责任期限约定按规定进行支付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请谅解!
招 标 人: 安岳荣安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大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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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