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ZWK-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采购Ho:YAH激光治疗机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名称更正为: 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采购Ho:YAG激光治疗机及配套产品
(二)设备名称Ho:YAH激光治疗机统一更正为:Ho:YAG激光治疗机
(三)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现删除“▲1 .5可适配芯径为**0μm的光纤拓展软镜治疗范围,**0μm光纤传输功率≥**W”;“▲1.**搭配使用内径为**2μm的软光纤做软镜手术,有效传输功率≥**W”修改为“▲1.**搭配使用内径为**0μm-**2μm的软光纤做软镜手术,有效传输功率≥**W”。
(四)第五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 1 | 设备配置与质量 | **分 | 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等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打“▲”项技术指标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一个负偏离扣2.5分; 【注: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指定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如参数中未要求提供指定材料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作为佐证:(1)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2)产品功能的官网截图和链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3)产品注册证或技术参数彩页或经国家药监部门备案的说明书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2、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个扣0.5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梅李镇人民路5号
联系人:张晨珠
联系电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联系人:王仕倩、吴帆、叶钧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仕倩、吴帆、叶钧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