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柘荣县东源乡周边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 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柘荣县东源乡周边部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补充如下: 1、 补充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文件”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内容如下: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