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 原答疑问题如下:招标文件 第7页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下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金额为******.**元,此金额是否必须按照给定金额填写,不允许修改? 答:根据现行规定和要求,投标人自行填报。 现澄清如下:2)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费金额为******.**元,此金额是否必须按照给定金额填写,不允许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给定金额填写,不允许修改。 2、原答疑内容与附件不一致,以答疑附件内容为准。 本 澄清 发出时间:****年 ** 月 ** 日 , 本 澄清 获取方式: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本 澄清 距原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9时不满足**日,因本 澄清 内容不影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编制,所以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 澄清 后果自行承担。 本 澄清 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