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删除合同专用条款1.**中“2.在招标人进行清标时如发现投标报价中的清单中某单项综合单价高于或低于本区域房地产项目中标价的**%,招标人将按房地产市场中标价格给出建议,并在标后施工图预算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原不合理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但所有单价的调整不得引起投标总价的上调。”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更改。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不调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