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_FJSGJPSDZDTB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公告补遗**号致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一、本项目招标公告 3.1.2业绩要求:?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0万金额的土石方工程(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变更为:?无业绩要求。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 其他“1、本项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2、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3、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为保证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x**%)的,视为无效报价,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否决投标处理。”变更为:1、本项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2、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3、所有投标人须中标后**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三、其他招标内容不变!招标人: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市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