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河东中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系统中提出的异议,现答复如下: 异议1:质疑事项1:根据国内建筑设计项目的综合管理需要和招标惯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建筑类专业职称。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要求更适用于结构专业负责人。所以建议更改项目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为“建筑类”更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答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异议2:质疑事项2: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班子成员”: 6、绿建节能业负责人:具有建筑技术科学专业中级职称得2.0分,具有建筑技术科学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满分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项存在严重不合理,职称要求过于专业,很少单位有符合的职称专业,故存在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6、绿建节能业负责人:具有建筑技术科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0分,具有建筑技术科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0分。本项满分3分。 答复:请投标人按本项目补遗文件(**)号要求执行。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