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标段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构成: 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评标专家6人)修改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评标专家5人)。 2、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不含)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2)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至第二位 。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