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KV一期)施工澄清修改公告1 招标编号:A******************1 各投标人: 1、经研究,对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KV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中: 原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中: 原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为/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万元”,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为/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中: 原为“?(3)暂估价”,现修改为“□(3)暂估价”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4工程取费类别及计价依据中: 原为:“(1)计价依据: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KV一期)图纸、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0-****)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7-****)、《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浙江省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版)。 (2)人工、材料信息价:依次参考****年3月份《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市区栏、《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年3月刊,缺项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入,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格。 (3)取费标准:本工程费率按一般计税法计取; ①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市政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规定费率的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标化工地增加费; ②电力工程、安装工程、通信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费率的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 ③规费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乘**0%计取; ④执行浙建建发[****]**号文件,一般计税法,税率9%计取 ⑤规费按标准费率计取,税金按浙建建发[****]**号文件9%计取。” 现修改为“(1)计价依据: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KV一期)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0-****)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7-****)、《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浙江省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版)。 (2)人工、材料信息价:依次参考****年4月份《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市区栏、《浙江造价信息》综合版****年4月刊,缺项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入,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格。 (3)取费标准:本工程费率按一般计税法计取; ①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市政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规定费率的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标化工地增加费; ②电力工程、安装工程、通信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费率的中值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 ③规费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乘**%计取; ④执行浙建建发[****]**号文件,一般计税法,税率9%计取。”。 2、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KV一期)施工(宁波市海曙区月塘东高压线移位工程(**KV一期)施工)[1.1]】、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同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已在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上同步修改,请投标人及时在系统及附件中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月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